學會公告 2020-11-03
返回列表免疫治療專科醫師與免疫治療諮詢師甄審辦法
免疫治療專科醫師與免疫治療諮詢師甄審
中華民國一Ο九年九月十九日第三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台灣過敏氣喘暨臨床免疫醫學會 (以下簡稱本會)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以下簡
稱本委員會) 為辦理免疫治療專科醫師與免疫治療諮詢師審核及甄試,特訂定
本辦法。其目的為培養優秀之免疫治療專科醫師與免疫治療諮詢師,發展有關
免疫治療之知識、技術、設備及研究,對跨學科精準的免疫治療做出更大之貢獻。
◎報名免疫治療專科醫師與免疫治療諮詢師甄試,應繳交下列表件:
申請表。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1 張(電子檔亦可)。
符合規定之研修證明。
◎筆試及格者始有參加口試資格,範圍與筆試科目同。
◎口試委員由本委員會推薦給理監事會通過聘任,配合本委員會辦理評定各項
成績評定,甄審及格後由本委員會通知各申請甄試醫師通過或不通過。筆試及格成績可以保留 2 年。
◎申請甄試結果複查,應於收到甄試結果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述明理由申請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前項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人之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
◎免疫治療專科醫師與免疫治療諮詢師甄試或證書有效期限為 6 年,更新證書需符合繼續教育學分數使得申請(6 年72學分以上),免疫治療專科醫師與免疫治療諮詢師得斟酌實際需要收取甄試費或查核費。
◎本甄試辦法由本委員會釐訂,並報請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訂亦同。